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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发表时间:2025-07-30
  •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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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图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桂林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时期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我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广西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安全基础逐步强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壮大,火灾防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消防救援事业稳步发展。

  完成消防队伍改革转隶。“十三五”时期,市、县(市、区)两级消防队伍圆满完成改制转隶,改制转隶期间火灾形势平稳。2019年,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表彰为“全国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教育整训先进支队”。

  实施消防执法改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020年7月,《桂林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实施,保障了消防执法工作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

  明确各级政府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建立了政府督导、考评、函告、约谈和问责机制,明确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实体化运作,加大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制定多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了《桂林市中小旅馆(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桂林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关部门出台《桂林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桂林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桂林市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等消防安全标准。

  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创建工作。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建成微型消防站,实现与辖区消防救援站联勤联训联动。

  推动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组织。全市建立56个社会单位消防工作区域协助组织,定期开展消防互查、业务会商、联动处置,实现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全市火灾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相继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43次,整改火灾隐患33.39万余处,实施“三停”单位2098家,拘留370人。挂牌督办并整改完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89家、区域性火灾隐患38处。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桂林市中心城区、县(市)城区、建制镇均完成了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编制。建成市级训练基地,续建特勤消防站1个、迁建一级消防站2个、扩建一级消防站1个、二级消防站升一级消防站3个、新建小型消防站4个,消防救援站总数达到25个。更新、配备消防执勤车辆85台,各类车辆总数达到149台。加大装备建设力度,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灭火及抢险救援器材20350件(套)。新增市政消火栓1940具,总数达4329具,设置取水码头26处、天然水源取水点42处。投入200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少数民族村寨“四改”工作,50%的30—50户村寨进行了防火改造。

  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建成市级跨区域地震重型搜救、山岳救援、水域救援、危化品处置专业救援队伍,组建搜救犬分队,初步建成市级战勤保障站。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全市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26支、企业专职消防队5支,所有乡镇建立志愿消防队。多元化消防力量进一步壮大,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345人、消防文员211人、乡镇志愿消防员5376人、企业专职消防员150人。完成重大活动安保,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2017年央视春晚桂林分会场、桂林国际山水文化旅游节、桂林国际马拉松等重大活动安保139余次,出动警力15万余人次、消防车2万余辆次。“十三五”期间,全市成功处置火灾4303起、抢险救援3073起、社会救助3644起,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受住了实战检验。

  信息化基础建设初具规模。按标准建成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建成消防信息网、指挥调度网以及覆盖各县(市、区)的消防视频会议系统,全面汇聚卫星影像、4G图传、营区监控等3千余路图像资源,接入各县(市、区)公安天网视频监控网络,为业务应用、视频会商、指挥通信提供了基础支撑。

  信息化基本覆盖各业务领域。立足本地需求,研发了灭火救援、火灾防控和队伍管理等个性化业务,探索建立了智慧用电、消防设施远程监控、重点单位智能化管理等平台,800余家社会单位接入平台,形成了业务系统“全员全程应用,服务中心工作”的局面,为“智慧消防”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应急指挥通信体系基本形成。着力建强应急通信队伍,狠抓拉动测试、实战实训和跨区域演练,磨合优化运行模式、保障机制和具体规程,初步建成上下一致、立体协同、衔接紧密、运行有序的应急指挥通信体系。

  积极推动落实消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城乡科普教育范畴。消防救援机构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校培训、法制教育、岗前培训内容,推动全市党政干部、再就业职工接受消防知识培训。以消防宣传“五进”为抓手普及全民消防安全知识,联合全市网格中心人员、派出所民警、志愿者队伍深入重点单位、社区、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宣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安全大篷车走基层”“消防志愿者联盟送平安进万家”等主题宣传活动。巧借多方平台打造“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模式,通过消防站开放、科普馆活动、消防宣传车深入辖区、各类电子媒体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村村通大喇叭”“社区气象大喇叭平台”、无人机广播等方式针对高风险区域开展精准宣传,创作消防公益广告《刘三姐传唱消防》并在全国推广。着力扩充消防宣传阵地及人员,建成市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各县(市、区)配置消防宣传车17辆,建设消防科普馆16座,设置固定消防宣传设施8万余处,发展消防志愿者队伍5万余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我可以在九游娱乐上玩什么类型的游戏?”

  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制约,我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差距,尚未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消防法规体系不健全。市级层面尚未制定火灾防控相关的法规和规章,火灾高风险场所以及少数民族村寨、星级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自建房等火灾防控重点场所缺少消防管理规范,基层消防执法授权无法可依。

  部分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部分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定期对分管行业的消防现状进行研究分析,没有坚决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不完善,特别是乡镇(不含城关镇)一级未建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消防治理能力较为薄弱。“十三五”期间,约60%的亡人火灾发生在乡镇一级,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亟待延伸到基层,基层执法力量的消防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

  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尚未普遍形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投入比重过低,消防安全制度尚未制定或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流动频繁,部分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仅有装备,难以保证人员配备,自防自救能力不足。

  消防规划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新科技、新业态不断出现,部分地区消防规划已过期或缺少可操作性,部分撤乡建镇地区未及时修编消防规划。

  消防队站建设数量远未达到规范要求。“十三五”期间,桂林市主城区面积扩展至147.55平方公里,当前仅有2个特勤消防救援站、8个一级消防救援站、3个小型消防救援站,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已建站覆盖率仅达到50.2%。全州县、阳朔县、荔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区建设用地扩展迅速,急需增建消防救援站。

  消防水源建设欠账较大。“十三五”期间,新建的市政消火栓60%分布在各县(市、区)新建城区,老旧城区、乡镇、农村地区市政消火栓数量欠账未补齐,建设管理职责不明确。天然水源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消防车通道不畅问题严重。全市700余处老旧小区和未设置人车分流的小区、城中村停车位不足,普遍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问题。出租屋、多产权商场、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不明晰,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堆放货物等现象屡禁不止。

  应急救援通信网络稳定性有待提高。现有消防通信设备在边远山区、地下溶洞、大面积水域等特殊地形地貌和大风、暴雨等极端复杂气候环境下,信号不稳定、存在盲区。

  消防信息化支撑能力较低。信息化源头监管手段匮乏,部门信息融合程度不高、覆盖范围有限,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隐患动态监测预警水平较低,无法满足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需要。灵敏真实、快速机动的灾害现场感知网络尚未形成,采集汇聚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辅助指挥决策的效能不佳,与“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的需求尚有差距。应急通信装备集成化、轻便化和网络抗毁性、扩展性不高,不能完全满足“全天候、全地域”的通信保障需要。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强。消防救援队伍在专业训练、力量布局、装备配备、社会联动、综合保障等方面与现实需求仍有差距,实战化训练、演练缺乏科学体系引导。现有消防车辆装备配置结构欠合理,用于攻坚克难的高、精、尖、专车辆装备尚有缺口,特别是新建消防救援队站车辆配备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灾害事故处置需求。

  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不健全。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职业优待保障尚未完全落实。不同编制的消防救援人员存在不同的工资管理和休假管理制度。经费保障政策短期内无法按要求落实,导致高素质人员征召难、流失快,难以保障持续高效的战斗力。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投入不足、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较低、人员流动大。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在日常管理、战时调度、救援指挥、应急保障等方面机制不健全,在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时难以充分发挥作战合力。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第三方消防教育培训机构数量较少,整体服务水平偏低,“政府购买、消防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尚未完全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未实现全覆盖。消防宣传精准性不足,边远地区、文化水平低的群众未能有效接受消防宣传教育。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公众聚集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让位于经济利益,私自改动消防门和消防通道。群众因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引发火灾和因逃生自救技能欠缺造成伤亡的情况仍然存在。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可以大有作为、必须奋发有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消防救援事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

  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推动消防救援事业加速发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强调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明确了桂林在全国全区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全市公共配套设施将不断完善,消防救援作为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要安全保障之一,必将借此契机加速发展,补齐短板弱项,建成山水旅游消防救援特色品牌。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救援工作越发重视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为消防改革顶层设计指明方向,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消防救援事业迎来了新的历史起点和重大机遇。自治区、市、县三级党委、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常态化运行,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消防救援工作。

  人民群众安全需求迫切,是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环境的关注持续提升,对消防救援队伍越发信赖、支持,主动参与、支持消防救援工作的意愿更加强烈。各类消防救援公益组织逐步发展,为加快形成消防救援工作的社会协同共治格局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深度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形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消防经费持续投入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科技创新加快推进,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我市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大发展,新一代数字技术、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战略新兴产业崛起,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将与消防救援工作融合更加紧密,为高、精、尖、专救援车辆装备及“智慧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我市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构建面向世界、辐射全国的全域旅游大格局,2025年全市接待游客总量预计达到1.53亿人次,新型旅游方式持续增多,新兴休闲娱乐业态蓬勃发展。可以预见,火灾出警及社会救助、应急救援等任务将大量增加,应急救援趋向多样化和复合化。

  “全灾种、大应急”转型升级,消防救援体系亟待完善。面对“全灾种、大应急”的总要求,消防救援队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不断加重,亟待从救援体制机制、队伍职能、救援能力、职业保障等层面进行优化完善,形成一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的政策制度,保障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发展。

  火灾隐患类型更加复杂,火灾防控难度增大。火灾隐患呈复合形式存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狭窄、用火用电不规范、电力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大量分布在中小旅馆、出租屋、群租房、居民自建房等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大型娱乐场所、会展中心、高层建筑、社会福利机构日益增多,轨道交通建设稳步推进,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新型火灾隐患将不断涌现,如何精准把握火灾隐患整改与百姓切身利益、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平衡点,对火灾防控提出新挑战。

  消防救援现场日趋复杂,新型消防装备需求增加。我市现有高层建筑1595栋、超高层建筑10栋、超5万平方米大型城市综合体9座;高空旅游项目3个、各类飞行装置17架;溶洞约330座,开发率仅2.4%;河湖水系发达,水域面积达7.2万公顷。各类复杂地上、地下、空中及水域空间开发持续增多,对消防救援工作带来新挑战,需要配备更加专业化和新型化的消防救援装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为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领,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和救援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为全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作为根本指引,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建设让党和人民始终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持续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坚持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落实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消防救援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社会共治、精准治理。健全地方消防法规体系,细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序推动消防工作多方参与、多元共治,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实战引领、科技驱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结合地形地貌特征和地域民族文化特色,立足实战需求,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技术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领域的深度应用,实现人员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提升综合应急救援科学化、现代化、实战化水平。

  到2025年,初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成桂林特色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立满足“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需求的消防救援保障体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明显增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亡人火灾得到有效遏制,消防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整体优化。

  消防安全环境明显优化。消防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消防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消防规划“应编尽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全社会抵御火灾能力显著提升。

  消防救援力量全面升级。消防救援力量与其他救援力量更好地融合发展,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体系逐步完善,车辆装备由达标建设向专业化建设转变、由城市消防救援型向全灾种救援型转变。

  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持续强化。战勤保障和社会联勤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科学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满足综合应急救援“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保障需要。

  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大幅提升。消防宣传基础更加扎实,消防宣传阵地更为多样,消防宣传志愿队伍持续壮大,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消防救援法规、规章、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消防救援法规定期修订和清理制度,研究出台符合市情的法规规章,与应急管理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制度衔接,构建符合桂林特色的地方消防救援法规体系。“十四五”期间,针对全市火灾高风险行业和场所,市级层面至少制定1部地方性法规和1部政府规章。贯彻落实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组织制定或修订配套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安全标准和制度建设,力争出台1部消防救援技术标准。

  加强消防救援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及部门履行消防救援法律法规的职责情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十四五”期间,开展1次以上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法、积极作为,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效果评估,为后续修订提供依据。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发挥领导作用,将消防救援、火灾防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巩固和完善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定期上报消防工作情况以及定期开展消防工作考评督查等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深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实施行业管理标准,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2022年,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和机场、铁路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广电和旅游等已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行业打造一批示范建设项目。2025年各相关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覆盖率达到80%。

  细化明确基层治理责任。结合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明确消防救援机构、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及网格管理队伍的消防工作职责,探索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统筹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实现基层消防监管与平安建设工作有机融合。

  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力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获得二级以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推行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包保责任制,社会单位结合人员、岗位、区域划分若干网格,形成消防安全包保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消防安全包保工作架构、层级责任人和层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压实安全主责,落实安全承诺公示,落实奖惩措施,形成管理闭环。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2023年公共建筑单位基本落实包保责任制,2025年推广到所有社会单位。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火灾调查成果运用,对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100%开展火灾延伸调查,研究分析火灾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和单位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追究责任,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优化升级消防监管模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消防监管机制。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社会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领域全面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提高对火灾高风险场所、严重违法失信对象的抽查率。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探索通过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实现消防“放管服”改革,完善消防审批监管机制,融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消防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助力打造与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匹配的营商环境。

  推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行业信用管理,完善相关部门数据交换机制,推动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在主要媒体公布曝光。强化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及部门诚信互通互认中的应用,督促社会单位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制定区域(场所)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成立评估专家组,通过信息采集、风险识别、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风险分析与计算、评估结论确定、风险控制等流程,提出火灾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建立多色火灾风险信息预警机制。分析火灾数据、相关区域、行业信息、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举报投诉情况,对火灾风险态势进行实时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升事故监测和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参照气象预警模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多色火灾风险预警信息,强化对火灾高风险场所及相关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加强火灾事故链研究。以火灾事故延伸调查结果为依据,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调整制度,持续提升预警准确性和前瞻性。

  持续优化消防救援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整治模式,完善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日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推行专家式团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建筑、电力、化学化工、消防救援、地质等方面专家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经营规模较大、使用性质复杂、消防设施种类较多、新兴产业集中的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专家式检查,切实降低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风险。

  把消防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细化明确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具体措施。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的作用,推动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针对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村寨等,探索编制乡村消防规划。通过乡村风貌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等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提升城乡接合部、景区周边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常态化建设管理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志愿消防队建设,配齐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强化志愿消防队伍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消防安全自治工作能力。

  深入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提升工程。在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临桂区等少数民族村寨集中地区,进一步推进村寨“四改”工作,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盯紧村寨旅游产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新风险,强化村寨家庭工厂、手工作坊、酒店宾馆、民宿及农家乐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积极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及时预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将消防工作融入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六个一流”旅游工程,制定全域旅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各类景区消防安全规划与应急预案编制。消防救援机构协同文化广电旅游、应急等部门建立景区、景点集中区域消防共建、资源共享、隐患共查的协作机制,以核心景区为基础,联合周边景区、景点、康养基地、乡村旅游区、文博单位、红色教育基地等单位成立区域消防协作组织,推动消防协作组织对区域内成员单位开展隐患互检、消防业务竞技、疏散逃生演练等活动。

  围绕全市工业发展格局,紧扣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建立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定期开展新产业、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发展等带来的新风险研究,找准风险源,明确火灾防范重点。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加强各类园区的消防技术指导,推行“一园一策”,针对重点企业、新材料企业、危化品企业完善“一厂一策”预案管理。

  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支持成立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协会,构建“规范有序、公平统一、可预期、可持续”的行业发展环境。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专业队伍,提升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电气防火监测、消防风险评估、消防公益宣传、执业资格培训等领域的专业技术服务质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实施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作用。

  结合我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城乡消防规划,规范消防规划编制审批程序,加强与应急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训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张图”,保障规划落地实施。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工业振兴战略和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探索编制景区、乡村地区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等配置标准,从区域层面统筹考虑共建共享,形成协同联动机制。

  潭下镇、九屋镇、定江镇、大圩镇、三街镇、灵田镇、海洋乡、潮田乡、大境瑶族乡、公平乡、兰田瑶族乡

  备注:除上述所列乡镇消防规划到期应重新编制外,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十四五”期间发展实际启动城乡消防规划修订工作。

  按照“类别适宜、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原则,“有车辆、有人员、有战斗力”的标准,“建强大站、建密小站、建全微型站”的思路和“普通站+小型站”的建设模式,优化消防救援站布局并提高建站质量。针对全市城区建设用地紧张,新建普通消防救援站选址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等现状,采取新建、改建、租建、模块化等方式,灵活建设小型站,缩短消防救援响应时间,逐步消除灭火救援力量空白区域,建成“一站多点、以点覆面”的消防救援队站体系。推动高速公路小型消防站试点建设,改善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消防安全环境,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同时兼顾周边乡镇消防救援需求。“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迁建各类消防救援站18个,进一步提升救援队站覆盖率。

  严格按照相关消防规范配套建设市政消火栓,形成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长效机制,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市政消火栓管理维护责任到人。推动新城新区、工业园区、旧城改造地区等有条件的区域,依托“智慧消防”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市政消火栓数据库。“十四五”期间,城区道路市政消火栓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完好率不低于97%。依托河湖水系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码头、取水点,形成市政供水管网与天然水源互为补充的联动供水格局。强化乡镇地区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所有乡镇建成1处以上消防水源。

  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管理机制。探索“消防+”模式,实现消防救援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城管等相关部门信息互通、共管共治,治理不主动为消防车让行、阻碍消防车通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推动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等部门建立道路信息通报机制,确保消防救援机构及时掌握道路维修、交通事故、临时管制等信息。推动公安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建立道路引导协作机制,规划最快出警路线,确保出警道路畅通。加强非市政道路消防车通道管理。全市所有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对于老旧小区,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因地制宜实施“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配建停车场、扩容停车位、完善弹性停车机制、优化现有停车资源管理使用机制,缓解因停车难造成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现象。2022年制定出台规范消防车通道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2025年全市高层小区、新建小区全面实现消防车通道规范化管理,理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机制。

  加强基础性装备配备。根据灾害事故特点和实战需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增强基础性装备科技含量。乡镇消防站配备适用于道路狭窄、交通不畅地区的小型消防巡逻车和机动灵活的短轴距灭火救援消防车等装备。确保基础装备更新力度。“十四五”期间新增各类消防执勤车辆49台,达到退役报废年限的消防车辆、超出使用年限的防护装备全部淘汰更新。提高装备的新型化、通用化水平。加强高、精、尖、专装备和应对新型灾害事故装备的配备力度,增加特种攻坚车辆配备数量,提高进口车辆配备比例。

  加强消防救援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偏远地区和隧道、地下建筑等半封闭空间的应急通信设施建设,将信息通信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推动农村地区应急救援信息通信规划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公安、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等相关部门的通信网络档案,研究制定大型灾害救援现场应急通信管制办法,确保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优先权。

  强化消防救援主体力量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编配标准体系,消防站常备执勤力量保持30人以上,站级指挥员通过相应等级资质评定并具备实战指挥能力,消防救援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加强专业防火队伍建设。建强监督执法队、法制审核队和火灾调查队。全体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司法部门执法岗位考试,鼓励全员参加考试并获得消防工程师证书;法制审核员力争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培养基层火灾调查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全员火灾调查业务培训,逐步建立专业配套、梯次合理的火灾调查专业队伍。

  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围绕我市灾害特点,强化水域、山岳、地震(地质灾害)、建筑坍塌、危化品泄露、航空救援等特种抢险救援队伍,针对性配备特种防护装备,重点加强轻型地震灾害救援队伍装备配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实战拉动演练、比武竞赛,推动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型。

  加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针对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定位和复杂岩溶地貌特征,明确各种灾害类别和等级的通信保障模式,加强极端复杂野外环境条件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探索推进“轻骑兵”前突小队建设、“高低大化”模块化装备建设、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1.2025年,城市消防救援站执勤力量配备率、消防救援指战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3.2025年,水域救援队、建筑坍塌救援队通过国际技术认证率达100%,搜救犬中队、山岳救援队每队配备获国际救援技术认证的师资骨干不少于2人,80%以上队员获国际技术认证。

  6.2024年,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推进消防救援队伍地震灾害救援力量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人员、装备达标率100%。

  依法依规建设专职消防救援队伍。按照“应建尽建、按标建设”要求,大力推进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推动自治区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他工业园区以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建成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推进已建成的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开展达标建设,其他乡镇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地缘相近、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乡镇消防救援站,2025年全市乡镇建队率不低于47%。结合我市工业振兴战略,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加快建设企业专职消防救援队。

  积极发展消防文员队伍。通过公开招录、聘用等方式充实消防文员队伍,落实完善消防文员有关待遇和工资福利。开展消防文员队伍常态化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推行定岗定责、持证上岗。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备消防文员,开展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支持社会志愿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组织建立社会救援志愿者队伍,加强业务指导,推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志愿者队伍联勤联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

  依托全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院校教育、岗位实践、职业培训“三位一体”的新型消防救援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候鸟服务、顾问指导、短期兼职等方式吸引使用市外特殊专业人才资源。

  开展分类专业培训。将灭火救援、信息通信、火灾调查、技术装备等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师资团队,立足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各级指挥员分岗位、分类型加强理论学习和体能技能训练。围绕研训组训、战法研究、装备应用、应急指挥、作战攻坚等专题,选拔业务骨干开展指战员大轮训、大培训,建设结构合理、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建立完善职业再教育机制。发挥我市高等院校集中的优势,与相关院校合作开办物理类、化工类、电子信息类、法学类等专科学习班、短训班、研究生班,按年度对不同级别、类型、专业、层次的消防救援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将培训与演习、实战交替进行,提升专业知识技能。

  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整合全市作战基础资源,巩固政府统一领导,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多种专业力量密切协同的消防救援联动作战体系,建立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将全市各级企业专职救援队和社会专业力量纳入消防救援指挥中心调度范围。建立风险监测、灾情预警、研判会商工作机制,制定警情跟踪、力量调派、风险提示、辅助决策、会商研判工作制度,提升联勤联动能力。

  强化实战指挥作战效能。加快智能接处警系统和智能指挥系统建设,组建全市消防救援专家库,全面汇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卫生健康、气象等应急联动机制,融入市、县、乡三级应急“一张图”建设,实现数据智能融合,风险预测科学精准。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综合信息资源整合,推进检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警情接报、调度指挥、指令下达、跟踪回访等功能的运用。

  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形成系统完备、智能推演、贴近实战的“全灾种、大应急”数字化预案体系。推行重特大灾害事故政府应急预案建设,开展特种灾害专项预案编制,进一步完善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涝、交通事故等特种灾害救援预案。强化“六熟悉”与风险评估,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对各类预案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整体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和联动能力。2025年,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完成典型灾害和重要单位数字化预案编制。

  完善战勤保障预案。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战勤保障网络,编制完善我市全域战勤保障总体预案、县级应急保障预案和水域、山岳、危化品救援等灾害跨区域保障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按照模块化储备、“一键式”调度、全过程保障的要求,分类制定物资储备标准,提升精准投送和保障效能。2022年,建成市消防救援战勤保障站,提升智能化水平,战勤保障车辆、人员、装备、物资配备率达100%,采取驻点维修、模块化外包等形式,提升消防车辆特别是进口消防车辆售后维保能力。强化社会联勤保障。积极挖掘和整合各类社会应急保障资源,加强自我保障与社会联勤保障的有机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联勤联储、应急响应、协同保障等工作流程,满足全天候、全方位、多元化应急保障需求。

  加快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结合华为科技城、电科云(桂林)国际大数据发展中心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在消防救援领域的深度运用,提升科技化、智能化水平。依托桂林“智慧城市”建设试点,有序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推动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隐患动态监测预警、智能化作战指挥和接警调度等子系统建设,实现消防救援工作的智能化转型。

  建立健全智库合作机制。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优势和智囊团作用,在消防救援装备研发、法规规章制定、火灾事故调查、信息通信、作战现场分析、专项课题调研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十四五”期间,推动消防救援机构与2家以上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力争在装备革新、法治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推出3项成果。

  建立职业荣誉体系。将消防救援队伍表彰奖励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群团组织表彰奖励体系。对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个人,开展送立功喜报上门活动。举办重大庆典活动时,邀请消防救援英模代表参加。在春节、全国消防安全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

  健全职业保障机制。将消防救援机构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各级财政部门将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消防救援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享受国家机关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对退出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用人单位在年龄、学历等方面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完善社会优待保障。消防救援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子女入学、家属随调等按现役军人政策予以优先安排,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医疗优待政策和优先医疗救治权,家属就业享受与现役军人家属同等优待政策,交通出行方面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建立健全部门间宣传教育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作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有效纳入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建设、义务教育、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等工作范畴。持续建设消防志愿者团队。推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制度,每年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灭火疏散演练。将消防安全知识分类分年龄段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大学课程,实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课堂”。稳步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增强识灾辨灾和自防自救能力为重点,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边远自然村和民族村寨为重点地区,以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引导末端人群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推动建立公民消防安全知晓率常态化监测和评估体系。

  拓展媒体宣传阵地。巩固传统媒体消防宣传,强化各级主流媒体重点时段、重要栏目和重点版面的宣传报道。通过电信运营商,在重大节假日向用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创新多媒体融合模式,加强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运营。积极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消防宣传,强化消防安全信息传播效能。推进体验式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结合历史文化街区、文博单位、红色教育基地、旅游度假区等,建设消防救援文化主题空间,建成并评定命名一批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鼓励支持乡镇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体验中心和流动宣传服务站,实现乡镇以及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宣传固定阵地全覆盖。

  1.“十四五”期间,全市升级改造1个数字化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各县(市、区)建成1个功能齐全、符合体验标准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2.2022年,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建成1个社区消防体验中心;2023年,每个重点乡镇至少建成1个乡镇级消防科普阵地;2024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消防主题公园;2025年,实现乡镇、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科普阵地建设全覆盖。

  建立健全消防志愿服务配套注册、培训、保障制度,指导各县(市、区)普遍开展消防宣传志愿者招募及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进一步壮大消防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推动宣讲员团队发展,广泛发展一批热爱公益事业、品格过硬,且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消防宣讲员队伍。每年度开展1次消防志愿服务工作评估考核,培育树立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集体和个人典范,纳入“全国119消防奖”推荐表彰范围,提升消防救援志愿服务荣誉感,打造桂林特色消防志愿服务品牌。

  1.“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依托高等院校教师成立1支不少于10人的消防安全宣传讲师团;每所高等院校建成1支大学生消防宣传队伍;5A级景区建立1支景区消防宣传队伍;临桂区、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各建立1支面向少数民族村寨的消防宣传队伍。

  2.将基层网格员纳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每月至少组织1次消防志愿者上门宣传教育活动。

  3.2022年,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8000人,2025年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000人。

  深入挖掘我市地域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每年推出1件以上有影响力的消防宣传作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桂林特色消防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每年度邀请作家、艺术家参与创作消防救援题材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影视、戏剧、音乐、绘画、雕塑等文艺作品。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优秀消防救援文化作品,推出桂林特色消防救援卡通形象及动漫作品。

  以实施重点工程为载体,明确具体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时限,切实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消防救援队站建设工程、车辆装备建设工程、公共消防水源建设工程、乡镇消防救援站(消防工作站)建设工程、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巩固提升工程、景区火灾防控工程。

  统筹考虑全市发展实际,着力破解地貌约束,以配套建设普通消防救援站为基础,大力加强模块化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提升消防救援队站覆盖率,缩短救援响应时间。推动泉南高速永福服务区、全州凤凰服务区小型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设。全市迁建一级消防救援站1个,新建一级消防救援站2个、二级消防救援站3个、小型消防救援站12个。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消防救援站车辆器材装备,新增各类消防车辆49辆,包括报废更新消防车辆13辆、新增特种攻坚车6辆、新建消防救援站配置消防车辆30辆。

  3辆(阳朔县兴福一级站,主战车、350万元;抢险车、300万元;30米级别登高车、450万元)

  3辆(荔浦县浦城一级站,主战车、350万元;抢险车、300万元;50米级别登高车、600万元)

  3辆(七星区六合二级站,主战车、350万元;抢险车、300万元;50米级别登高车、600万元)

  3辆(全州县湘源二级站,主战车、350万;抢险车、300万;50米级别登高车、600万)

  3辆(象山区凯风二级站,主战车、350万元;抢险车、300万元;50米级别登高车、600万元)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1200具,在净瓶山大桥、八一桥、解放桥、虞山桥、穿山公园、临桂区一院两馆、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东门等处建设7处天然取水点,完善市政供水管网与天然水源互为补充的联动供水格局。

  扩建升级26个乡镇消防救援站(消防工作站),按照区域共享原则,因地制宜新建38个乡镇消防救援站(消防工作站)并实体化运行。

  备注:各乡镇消防救援站(消防工作站)的建设责任单位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标准为《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

  统筹考虑全域旅游格局下少数民族村寨景区化趋势和严峻的火灾形势,进一步推进村寨消防规划编制、防火改造、队伍建设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50户以上村寨防火改造成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继续推动30—50户的村寨“四改”工作,深入开展30户以下的村寨“四改”工作。

  将景区消防宣传教育融入“一键游桂林”云平台,建立7个景区、景点集中区域消防协作组织,创建20个消防安全示范景区。

  各级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的规划实施组织领导体系。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组建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阶段目标,严格督导检查,确保本规划工作取得实效。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细化实施计划,分级分类推进具体项目落实,及时准确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层层推进规划落实。

  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政策配套、标准制定及管理规定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已有管理办法、规定中不再适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内容要及时修订。各级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将消防救援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纳入有关规划,实现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自然资源部门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消防救援发展用地;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消防救援重大工程实行项目化管理,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外包服务、购买服务等模式,鼓励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消防救援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人防等部门加大对本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支持,简化相关审批核准程序。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相关政策文件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将“十四五”消防规划涉及的队站建设、器材装备采购、消火栓等纳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明确当年消防经费投入标准和投入总额。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经费管理责任制、财务监督与财务审计制度,提高消防经费的使用效益。

  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城市消防救援队站、乡镇消防救援站(消防工作站)等重要消防救援基础建设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纳入本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优先保障项目选址和土地供应。通过组织编制消防规划,对每处消防救援站进行现场踏勘,落实站点用地,明确用地红线。确因原规划选址不合理、征地拆迁等问题无法落实用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进行用地选址变更。

  各县(市、区)应当分解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消防救援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完善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制定评估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将评估考核结果上升为评价政府和部门绩效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推进落实规划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规划落实消防救援工作、年度消防救援工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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